第九十一章 好一只黄雀!-《苟在修魔界成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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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会儿,似将那名鬼族少主的魂体吞噬的差不多了。

    这团黑雾上顿时凝聚出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赫然是半年前和天魂族人勾结,欲以楚歌等黑炎圣宗三峰五谷的八名弟子为献祭品,吞噬天魔残灵来凝聚魂丹的王钟。

    只可惜当初虽然最后成功以魂丹晋级金丹,却又被胡家逼得自爆身体,仅魂丹逃走。

    没想到半年之后,他竟然又出现在了暗灵晶脉。

    而且看样子早已经到来,并一直隐藏在附近。

    直到楚歌和鬼族大军尽数离去,等鬼族少主复活的那一刻,王钟才终于现身。

    并且刚一现身,就直接将鬼族少主吞噬。

    不得不说。

    他这只黄雀还真是苟能隐藏的了。

    但看王钟现在这情况,显然和刚开始魂丹的样子并不一样。

    半年时间他的灵魂和天魔残灵早已融合在一起,双方已不分彼此。

    原本凝聚在一起的魂丹更是朝着天魔开始转换。

    所以在吞噬了鬼族少主后,已经有几分天魔之形的王钟不由想到了自己那具被夺走的真身。

    他眼眸中泛着惑人心神的乌光,发出嘶哑低沉的声音。

    “再等等,只要再吞噬几只高阶鬼物,达到虚实无形之境,我就可以去夺回属于我自己的身体了。

    倒是那个楚歌师弟……”

    话到这里,随着脑海里浮现出之前那一道身影一刀斩灭鬼族少主所有因果线的情景。

    纵使已有天魔之形的王钟,漆黑的双眸中也不由闪过一抹畏惧。

    因果之刀已经涉及规则之力,具有神鬼莫测之威。

    哪怕修魔界那些高高在上的元婴甚至化神境大佬,碰见这种掌握了因果手段的修士,也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所以尽管当初献祭大阵因为楚歌而差点被毁,王钟恨不得将其灵魂放在黑炎上炙烤。

    可他也明白,哪怕自己已化天魔,却也挡不住因果之刀。

    沉默片刻,王钟在收起心中的不甘后,顿时给自己提了个醒。

    楚歌,此子不可轻易招惹!

    旋即他便不在此久留,湮灭自己留下的气息后,直接朝着被鬼气笼罩的沥水城方向飞去。

    那里可是藏了太多他最喜欢吃的魂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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